省建设监理协会关于调整监理从业人员 业务培训报名条件的通知


发表日期:2019-03-29 阅读量:645

省建设监理协会关于调整监理从业人员 业务培训报名条件的通知

苏建监协〔20195

各监理企业:

   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《关于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江苏省监理员资格取消后相关事宜的公告》(〔2017〕第36号)精神,结合全省工程监理行业从业人员学历、职称等实际情况,经研究,决定对专业监理工程师、监理员业务培训报名条件调整如下:
  
   
一、申请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的人员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  (一)具有下列条件之一:

   1、具有中级及以上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。

   2、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。

   3、获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,有三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。

   4、获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后,有五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。

   5、获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(高职、技校)学历后,有十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。

  二)年龄不超过65周岁,身体健康,爱岗敬业,遵守职业道德。

  二、申请监理员业务培训的人员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  (一)具有下列条件之一:

   1、具有技术员及以上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或各等级技工。

   2、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(高职、技校)及以上学历。

   (二)年龄不超过65周岁,身体健康,爱岗敬业,遵守职业道德。

   原报名条件与此通知不一致的,以此通知为准。


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

20193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