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《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9〕38号)要求,经研究,决定取消江苏省省级机关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会计服务、审计服务、法律服务、工程设计服务、工程监理服务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入围供应商库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发布时间: 2019-10-31
江苏省财政厅
2019年10月30日